我的风眼乐园。

我又在这放谷爱凌的那期播客,之前没细听。她讲到时尚提到tomboyish style和flowy feminine fabric & print,然后说“so that kind of like a comparison between cut and style”。

印象很深的是之前看小鸭写孔孝真,形容她为“男孩子气的可爱女人”。讲到孔孝真对有建筑线条的、利落爽朗的搭配有偏爱,讲到骨干的搭配也可以解决俗气和色情(肉欲)的部分。

我对穿着不太在意,也没怎么研究过,但我喜欢看有趣的概念。之前刷到Thom Browne的时尚拍摄,出现过戴着面纱的男生,我觉得就挺有意思的。

其实在现代性别研究和社会学中,Sex和Gender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Gender是社会文化建构出来的,所以为什么“女性是一种处境”。人性本就是可以多元的,在审美上、人际关系里、事业发展中怎么去平衡我们身上的masculinity和femininity,这是一个需要不断训练和反思的过程。


新加坡一日

身边但凡去过新加坡的人都告诉我新加坡是一个非常无聊的地方。但我所在的这个小城市飞哪都贵,只有飞新加坡跟国内比没有那么吃亏。于是我倒是来看看这个城市(不是)到底有多无聊。

本游记呢以下将主要包括四个小部分:我讨厌的艺术、华侨乃清朝遗老遗少、一个小艺术聚落、以及我最喜欢的——组屋里闲庭信步的鸡。

  • 讨厌的艺术

新加坡融合了很多成分。其中,我讨厌阿拉伯、伊斯兰风格的建筑和饰品。我看见那圆金顶的白色建筑,我就不喜欢。我闻着那个香料和精油,我就头疼。我看着那些个石头,说什么代表人身体的不同部位,有什么灵气,可以护身祈福占卜,我就想丢开。我也讨厌那种重口味的艺术,比如包含很多的颜色,繁复的花纹,然后还加上经文的东西。

我喜欢偏理性的艺术,这跟我一直学理有关。我喜欢简洁的,流动的,包含点理学元素的艺术。当然我也喜欢放松俏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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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加莎的波洛系列有一本小说叫《空幻之屋》,英文是The Hollow。阿加莎这么评价这本小说——“这本书让波洛出现就是个错误。”她其实想写一个只是关于人的故事。

里面有一个女人我印象很深,Henrietta,一位雕塑家。在这个案件里,她不是被害人,不是凶手,她是那个在场和看见,却选择保护那位杀死了丈夫的妻子的人。而她其实是那个男人的情妇抑或是互相信任的朋友。她在完成那个男人希望她能保全他妻子的嘱托。

但我对Henrietta印象深的原因是,阿加莎借由她抛出了一个点:艺术家的凝视既是一种看见和理解,也是一种掠夺。

比如整个屋子里,只有她真正看见了那位丈夫John的妻子Gerda,给予了Gerda尊重,别人只是把Gerda当作John身边的附属品。但之后她又很残忍地把Gerda做成了一尊命名为《崇拜者》的雕像。又比如John死后,她没有太难过,她走进工作室,开始做《悲伤》。要等泥巴在手里成形了,悲伤才终于降临到她身上。她的感受力被创作劫持。她聪明,敏感,又冰冷。


“每晚,也要与你轻轻相碰”

有开始探索一点自慰。开始探索之后,就会觉得性爱其实就是一场身体和脑子的对话嘛。也会发现之前看过的关于性爱的文艺作品真是没一点儿用。任何抽象的描述都不重要,我的身体最重要,我的感受随着身体流动。

也会开始找片儿,但还是不太会找。我现在看的是,比如一个魁北克蒙特利尔那边的网站,里面的一些homemade的性爱视频。这种视频可能恰当的叫法叫amateur / self-produced pornography。

但我偶尔有点沮丧的是,很充盈的幸福感并不总是降临。那种幸福感就是我很喜欢我的身体,平时会对自己的身体不满意,或者比较漠视。但那一刻就会觉得自己的每一寸肌肤、每一个部位都很松弛,都被非常温柔的愉悦包裹。而且也会觉得生活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被化解或驱散。总之妙不可言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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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已经把这篇加了个新的collection——心理与运动。而且我现在觉得文学艺术对于爱情和做爱这两件事儿的表达有点mindfuck。但我还是觉得《湿湿的梦》这首歌好可爱,会噗嗤笑出来。"wow o wow o~~"


黄伟文:一个最憎写字的人

一、这个人

黄伟文自命“最钟意买嘢,最憎写字”,他有次在Instagram上晒买的新单品,配文是“追求趣味而不是美丽”。

他的童年过得并不快乐,从小在老师和同学眼中就是个彻头彻尾的“怪人”,直到上大学加入“进念·二十面体”这个团体,才发现原来世界上不止他一个“怪人”。也因此,“怪人”贯穿了黄伟文整个创作生涯的核心母题。例如给陈奕迅的“病态三部曲”(打回原形、防不胜防、十面埋伏),从自惭形秽的怪物,到偷偷收集对方物件的鬼魂,再到执念不放的跟踪者。而那句“若你喜欢怪人,其实我很美”则被他认真地写在了自己精选集的扉页上。

这种性格也让他在具体创作技法上有实验和求新精神。粤语有九声,比普通话四声复杂得多,填词最大的难点是“倚声填字”——先有旋律,再依音高走向选字,不然就会“倒字”,变成别的意思或者听着别扭,被形容为“带着镣铐跳舞”。为了反抗这一书面语填词规则,2002年他和伍乐城发起了“新广东歌运动”,想彻底用口语入词,可惜唱片公司中途改组,运动还没成型就被解散,录好的几首歌也东拼西凑塞进了不同歌手的专辑里。

二、文字游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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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刻偶经的车

城市如果对我来说只是建筑与街道,那意思不大。那些我与城市里的人或物发生的互动,是记忆里真正迷人的地方。

关于城市,张悬有首歌就叫《城市》,我中学时就喜欢。 歌里她唱:"人们火热,宗教理想娱乐,而我爱你,你可能记得?"

你看,爱仿佛随时可以被淹没。 不死心的是,我们仍然试图在其中彼此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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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的三个周里我从南半球一座孤立的小城市Perth飞经墨尔本和上海,再到长沙,最后回到我的家乡淄博——北方的一座三线城市。从国外到国内,又转站国内不同氛围的城市,于是想写点儿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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